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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招租管理办法

    日期:2016-03-22 

    一、经营出租,是指公司将拥有的可出租性资产,租赁给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承租人)使用,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经营行为。

    二、适用原则

    1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公司资产出租管理的重要意义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规范资产出租行为,确保公司资产出租效益最大化。

    2、公司资产出租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遵守国家规定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、增值,自觉接受监督。

    三、招租工作小组成员

    组长:总经理

    小组成员:副总经理、区域经理及部门经理

    四、招租方式可采用公开招租、邀请招租、公开竞价、议租、引进、续租等方式。

    1、公开招租,是指在公司LED屏及公共媒体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,并有3家以上的单位应租,通过综合评审确定承租人。

    2、邀请招租,指在公司LED屏发布招租信息,并向符合招租前已标明应租条件的单位发出招租邀请,通过综合评审确定承租人。

    3、公开竞价,指有3家以上的单位参与应租的,以公开竞价、价高者得的方式来确定承租人。

    4、议租,指物业位置偏僻、经公开招租后应租人少于3家,或为完善配套功能而必须的配套经营项目,与意向租户进行洽谈协商来确定承租人。

    5、引进,指引入可产生增加人流、凝聚客商、增强广告效应的、经营实力强并在国际上或国内同行业有影响力的驰名品牌租户,但事先必须制定明确标准。

    6、续租,指与招租方有长期合作关系、品牌形象及信誉好、聚客能力强、在经营期内完全履约的租户在合同期满时可给予续约。

    五、招租流程

    1、发布房屋招租公告

    公开出租的房屋,由公司发布出租公告,向社会公众告知房屋的基本情况、竞租时间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事项。

    2、接受竞标者报名

    凡有意向承租房屋的法人或自然人,凭有效证件在交纳约定数额的保证金后,取得竞价资格。

    3、确定房屋招租底价

    房屋价格应结合上一租赁期租金额度、同一地段房屋租金增减幅度及市场需求情况等,科学合理的制定新一轮招租底价。房屋招租底价应在公司经营班子办公会议上确定。

    六、召开竞价会议

    竞价会议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后进行。经过公告的房屋,由招租小组制订《房屋公开招租竞价方案》,确保房屋招租行为的合法有序。竞价办法内容为:1、资格的取得;2、竞价方式和要求;3、租赁期限;4、租金和税金交纳方式;5、承租期间的限制事项;6、房屋招租的监督;7、参加竞租会议人员签字;8、中标者签字认定;9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;10、违约责任等。

    七、房屋招租监督

    经公司招租小组确认竞租程序合法有效,竞标成功者与公司签定租赁合同,办理承租手续。

    八、交纳租金签订合同

    房屋竞价中标者在竞价办法约定的合同签订时限内,向公司交缴房屋租金后,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。

    九、续租及价格调整

    公司对在经营期内完全履约的租户在合同期满时可给予续约。由项目部提交续约方案,并标明续约价格、年限、费用交纳方式等,如价格有所调整应附情况说明,内容为同一地段或同一行业房屋租金价格及市场需求情况等文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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